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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单位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 部门基本情况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有独立机构编制4个,其中:政府机关单位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是政府机关单位。人员编制为43人,其中:政府机关行政编制12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1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19人,红河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事业编制6人,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6人)。

截止2020年末,实有人数45人,其中:公务员9人,事业人员28人,退休人员8人(公务员2人,事业人员6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2. 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州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3)负责州本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4)负责州本级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5)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6)承担红河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工作。

(7)承担红河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关工作。

(8)承担红河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9)指导县市政务服务管理业务工作。

(10)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人民群众、企业对政务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导向,构建为民、便民、高效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2.积极推进政务服务能力、效率提升。

3.持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

4.进一步办好“12345”政务热线。

5.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6.大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运行。

7.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的发放。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71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714.68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714.6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14.68万元。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7万元;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5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20万元,资本性支出0.8万元。

2.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81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1.27万元,其他收入28.7万元。2020年支出合计81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799.16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6.9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681.24万元(人员经费支出603.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78.17万元),项目支出117.92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年末结转结余5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41.68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5.8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中:基本支出结转41.68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适应新形势下部门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财务制度,全局的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具体情况为:

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州财政局。

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

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

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6. 严格按照决算要求对部门收支情况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决算分析报告以及决算编制说明。

二、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1.目的:通过绩效自评,对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对象: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3.范围:2020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评价标准等。

1、原则: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

(3)《红河州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6号);

(4)《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5)《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6)《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暂行办法(试行)》;

(7)《红河州政务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

(8)《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主要工作思路》;

(一)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科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人员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人员填报,各科室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州各级部门的支持下,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 高度重视,落实抓到位。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认真贯彻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出台了《红河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方案》《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任务分工表》等;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通报制度、年度第三方评估、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考评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

2.持续简政,落实放到位。一是及时梳理调整事项。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21号),认真梳理我州涉及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前事项已报州委、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示。二是认真开展根据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拟申请赋权事项,全面梳理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职权事项,做到关联、相近类别审批权限全链条下放。形成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的第一批州级行政职权目录》(送审稿),涉及4类共75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行政许可57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待完成相关程序后赋权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三是梳理第二批权责清单。按照《关于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云编办〔2019〕87号),对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局的6类17项权责清单进行了公示。四是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的通知》,制定印发《红河州推进基层配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至13县市党委、政府及24州级部门贯彻落实。五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级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的通知》,为做到权责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的编码、名称、依据、类型保持一致,实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管理同责,对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云南政务服务网”的政务服务事项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2020年9月开始,组织全州36家部门梳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级以下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版)》,梳理2020年版权责清单。目前,此项工作各部门正在梳理报送中。

3.强化措施,落实管得住。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牵头单位的组织协调作用,全力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监管持续加强,信用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等智慧监管能力不断增强。2020年,全州通过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采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监管行为共29159条,监管事项覆盖率90.13%。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开办企业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多证合一”、“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全面推行;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外商(越南籍)准入准营实现“一证”管理,“跨境电商+边民互市”、投资项目“先建后验”改革有效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现全程线上办理;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减税降费成效明显。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报装、纳税等重点指标办理流程和时间进一步压减,2020年,全州企业开办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审批时间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分别压缩至5个和2个工作日以内办结;低压非居民(含小微企业)、高压单电源全流程接电时间分别控制在10天、60天内;企业用水全流程通水时间不超过22个工作日;口岸一体化通关流程持续简化,“单一窗口”应用率100%,出口报关单无纸化率100%;纳税方面36个税费种285个功能事项“全程网上办”,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压缩为0.5天,一个退(免)税办理周期最快缩减为3个工作日以下。

4.提升效率,落实服得优。以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人民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夯实政务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大力推进集中办。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夯实线下服务基础。积极构建州、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把改善政务服务场所硬件设施条件作为推进办事“只进一道门、只到一个窗、只找一个人”,实现“一门办、一窗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基础工作来抓,全力推进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州、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已经实现,政务服务便捷度不断提升。2020年1月至12月,全州完善政务服务事项16284项,进驻实体大厅事项15970项,“一门”进驻率98.07%。二是大力推进网上办。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投资服务+中介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运行模式,全力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实体大厅、“一部手机办事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介超市等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同时,配置高拍仪、评价器、自助服务终端等智能化设备,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政务服务“综窗办+自助办+网上办+掌上办+随时办”成为现实,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1月至12月,全州网上可办率97.81%,全程网办率48.05%,“最多跑一次”事项15692项,“最多跑一次”率96.36%,全州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受理政务服务办件107983件。三是大力推进网上评。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运用“办事通”扫码评价全面开展“好差评”,2020年1月至12月,全州评价总数370097个,服务评价率54.89%,好评数370073个,好评率99.99%,差评数24个,均已按时回访整改,按期整改率及整改完成率均为100%。四是大力推进掌上办。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能力,纵深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动更多政务服务“掌上办、指尖办”。2020年,“一部手机办事通”上线20个主题1363个事项累计注册用户712100人,受理业务办件8101833件;2020年,红河州“12345”政务热线服务总量为120013件,其中:语音留言16511个,呼出电话1784个,接入电话101718个,接通100048个,接通率达98.36%,超出省考核指标3.36%,比2019年提高了10.57%,受理案件7365件。五是大力推进便捷批。大力推进投资项目“一窗、一网、一项、一码”审批。2020年全州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投资项目审批5472个(并联项目580个,联动项目488个),综合审批办理平均提速64.36%;通过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发布公告968个,项目总成交额2261.94万元,节约资金544.36万元,按时履约率、综合提速率分别为92.10%、41.21%。

5.诚信交易,保障优质服务。全面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一个平台集中、一张网全覆盖、一库抽取专家、一本证书通用、一个系统监督、一套数据汇总、一套制度规范”和“场所建设标准化、交易过程电子化、专家资源共享化、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内部运行规范化、服务功能扩展化”。

1-12月,全州完成交易项目2194个,交易金额509.95亿元,节约资金12.54亿元,增值资金13.27亿元。其中:政府采购项目695个,交易金额31.43亿元,节约资金1.36亿元,比率4.16%;建设工程项目1068个,交易金额389.18亿元,节约资金11.18亿元,比率2.79%;矿业权交易9宗,交易金额7292万元,增值资金2669万元,比率57.73%;国有产权交易120宗,交易金额4.41亿元,增值资金2269.76万元,比率5.43%;国有土地出让302宗,交易金额84.20亿元,增值资金12.78亿元,比率17.89%。与2019年同期相比,进场交易项目减少411个,交易金额增加262.53亿元,增幅达106.11%。为招标人节约了大量资金。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

2.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3.因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导致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

(二)整改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将绩效自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来源: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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